一位50歲男子和24歲女子相戀幾個月后,女子提出分手,該男子向對方索要3000多元交往費。最終兩人發(fā)生糾紛,鬧到了派出所。
今年24歲的女子小云是隨州人,在十堰工作。今年8月,小云經人介紹認識了50歲的十堰男子老白。在相處過程中,兩人心生好感,后來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。
由于年齡差異太大,兩人在一些觀念和生活方式上存在很大的不同。老白也意識到了這點,所以經常變著法的哄小云開心。老白經常給小云買時尚的衣服、鞋子等。
前不久,小云向老白提出分手。挽留感情無望后,老白找到小云,向她索要交往期間所花的3000多元費用。小云覺得戀愛期間兩人都有付出,不愿意支付這筆錢。最終兩人發(fā)生糾紛,還報了警。
東岳路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后,對雙方進行了勸解,雙方表示會協商解決。
(來源:十堰晚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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